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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202602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

2026-05-27

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202602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

陈伍国代表:

您 提出的《关于简化工商企业变更注销手续的建议》(第 20260262 号)收悉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。

一、现行法规依据与办理现状

(一)多年未生产经营企业退出渠道

  1. 推 进 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:一是 扩大适用范围。将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结清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等全部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,实现符合条件的 经营 主体“应简尽简”。二是 简化申请材料。将原需提交的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等多项材料简化,大幅降低企业办事成本。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简易注销登记公告(公示期 20 日) →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向登记机关提交《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 → 登记机关当场核准注销,全程可通过“渝快办”平台网上办理,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。三是 压缩公示与办理时限。简易注销 公示期压缩至 20 天,办理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经营 主体可当场办理注销登记,实现“一次申请、当场办结”。四是 强化部门协同。经市场监管部门 确认无特殊警示 、税务部门确认无欠税、人社部门确认无欠缴社保 等无异议信息情况 后,可适用简易注销,实现“即申即办”,以最便捷方式完成注销。自 2023 年 7 月新 登记 系统上线以来,截至 2026 年 4 月底,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 3076 件。
  2. 推行“企业注销 一件事一次办”:将企业 注销 与税务 注销 、社保 注销 等关联业务整合为“一件事”,企业一次申请、多部门同步办理,实现“一次提交、一次办结”。截至 2026 年 4 月底,已通过“企业注销 一件事一次办”办理企业注销 34488 件。

(二)实业、集团公司变更情况

  1. 办理现状

当前企业名称登记严格执行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 734 号)及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(市监总局令第 82 号,2023-10-01 施行),受国家统一法规与系统规则约束,暂 永川区局 无法直接简化“实业”“集团”名称变更条件。

( 1 ) 新设“实业”:企业名称中使用“实业”字样,属于不含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名称,新设企业申请人不能直接申报,需要在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前提下,以变更的方式通过企业登记窗口进行申报。其 变更需同时满足: 一是 跨 5 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综合经营; 二是 投资设立 3 个以上同字号、经营满 1 年、分属不同行业门类的子公司; 三是 字号在本区域无重名(无投资关系时)。

( 2 ) 新设“集团”:企业法人组建集团也需以变更的方式通过企业登记窗口进行申报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 本企业已登记注册;二是本企业法人控股 3 家以上企业法人。三是企业集团名称应当与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名称、字号、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。

( 3 ) 名称含“实业”、“集团”的存量老公司股权变更:仅股权变更,不触发“必须改名”,需分不同情形。① 以前核准“实业”如变更后仍满足原规定“注册资本金需达 1000 万元”,以前核准“集团”如变更后仍符合控股 3 家以上企业法人,则不受股权变更影响,不用改名; ② 如变更后既不满足原规定(“实业”- 变更后注册资本金不足 1000 万元;“集团”-变更后控股不足 3 家),也不满足现规定,则属于不满足使用“实业”、“集团”的情形,需规范。

  1. 变更不便的核心原因

( 1 ) 制度设计初衷:“集团”“实业”属特殊名称表述,严格登记 是为防止名称滥用、误导公众、维护市场秩序,避免无实际经营规模与投资关系的企业随意使用高辨识度名称。

( 2 ) 全国统一规则:名称登记实行全国统一标准、系统自动比对,区县局 无权限突破或简化条件,需 严格执行总局统一规范。

( 3 ) 系统刚性约束: 登记 系统按法规预设核验规则,无法人工干预,确保公平统一。

二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
下一步,我局将聚焦“建设高效便捷一流的市场准入环境”目标,围绕您提出的要求,进一步优化服务、提升效能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(一)积极稳妥推进经营主体退出,实现“退出更便捷”。我局将按照市局安排和要求,综合运用强制注销、强制清算、帮扶疏导、另册管理等措施,梯次推进经营主体有序退出,促进市场“新陈代谢”良性循环。

(二)拓展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深度广度,实现“办事更省心”。完善企业开办、变更、迁移、注销及“个转企”等“一件事”管理闭环。拓展一件事联办范围和联办事项,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联办联变联销,探索分支机构签章批量快办。

(三)优化重点企业服务,实现“服务更精准”。加大对“集团”“实业”名称变更条件的宣传,引导企业提前规划股权与经营布局。运用“1+6+11+3+1”免费帮导办体系(即1个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导办区、6个无差别综窗、11个市场监管所窗口、3个产业促进中心企业服务秘书和1个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管家),对有更名需求的企业,提供股权架构梳理、经营范围规划、名称申报辅导等定制化服务,助力企业尽快达标。强化“科所长带班制”,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,及时解决企业在变更、注销登记中遇到的问题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

(四)完善强制注销,实现“出清更彻底”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《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》已于2025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。我局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,征询税务、人社、法院,以及行政许可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,有序开展强制清算工作。

我局将始终以服务经营主体为核心,持续深化改革、优化服务,全力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。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,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“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”进行评价。

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5月27日

联 系 人: 朱世梅

联系电话: 1 3752957059

邮政编码: 4021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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